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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变压器招标出售公告

发布日期:2015-11-20 作者:admin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将出售两台变压器,公告如下:

一、  设备情况介绍:

本次公开招标出售变压器(两台S7-800,S7-630)。具体设备以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的实物为准。

二、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财务上具有独立、合法运作的国内物资回收企业。

三、投标人须知:

1.  公司此次出售设备为旧设备,设备状况、规格以实际目击状态为准,公司按现状出售货品,不对货品质量负责。

2.  察看货品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11月26日,上午的9:00-10:30,其它时间不接待,看货地点:在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

3.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12:00

4.  投标中标人取货与看货地点相同。

5.  中标方,应在我公司规定期限内自行运走,并负担搬运、装车和运输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填写完整的投标书,投标书标准格式见附件一。

2、参加投标的物资回收企业,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本企业公章),投标文件应有法人签字盖章。非法人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二)。

3、投标工作联系人:裴方明

4、联系电话:85236713

5、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开标、评标和中标

我公司将组织内部的开标和评标工作,如果所有投标价格都未达到公司底价,我公司有权决定不出售货品或再组织进行招标出售活动。

我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与投标人进行沟通,并有权确定废标。

评标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将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合格的中标者交付购货款。

中标者接到我公司通知后,应于两天内按投标款交付购货款,一周内将货品运走。如中标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款和运走货品,我公司有权再次出售此批设备,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活动结束后2周内我公司将组织退还其它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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