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编号:ZB201601-HBERB01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二期工程项目
2、项目位置:北京市顺义区
三、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采用炉排炉垃圾焚烧工艺,生活垃圾焚烧能力700吨/日(配置2条350t/d焚烧线),配置2台6MW汽轮发电机组。
2、工程招标范围:焚烧发电主厂房内的所有机电设备安装项目以及项目的配套设备设施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备和材料的卸货、开箱清点验收入库、保管(含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保管)、转运等工作
(2) 焚烧主厂房内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Ø 垃圾卸料门系统
Ø 主厂房内除臭喷淋系统
Ø 活性炭除臭系统、排烟消防系统
Ø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
Ø 两台(350t/d生活垃圾)垃圾焚烧炉系统+余热锅炉系统
Ø 两台6MW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Ø 汽机辅机及油管道系统
Ø 渗沥液收集系统(包含渗沥液收集罐、渗沥液收集泵、渗沥液送/排风风机、风道及管路等)
Ø 水泵类设备(给水泵、凝结水泵、疏水泵、汽机间排水泵等)及其附属设施
Ø 焚烧炉辅机(一、二次风机,炉墙冷却风机,蒸汽排汽风机,空气预热器,点火/辅助燃烧器,引风机等)及其附属设施
Ø 定排、连排、疏水扩容器、凝结水箱、疏水箱、汽水取样系统、磷酸盐(氨)加药装置、取样、加药管道等汽水循环系统
Ø 烟气净化处理系统
Ø 焚烧炉及锅炉灰渣输送系统
Ø 飞灰输送系统
Ø 空气压缩系统
Ø 换热机组、软化水设备
Ø 渣坑排污系统(包含渣坑排污泵、渣坑排风风机、风道及管路等)
Ø 设备垫铁
Ø 焚烧主厂房内所有风道(包括一、二次风机进/出风道,烟道等)
Ø 焚烧主厂房内所有压缩空气管道及汽水管道(包括主厂房内循环、工业、冷却、消防、喷淋管道,主厂房内汽水管道,压缩空气管道,换热机组管道,软化水设备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及其附属设施
Ø 检修及起吊设备
Ø 焚烧主厂房内包括高/低压开关柜、低压变压器、高压变频器、直流及UPS系统、微机继电保护系统等及其附属设备在内的电气系统
Ø 焚烧主厂房内招标方提供的电气设备的电缆(含高压电缆、低压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补偿导线、电源电缆等)及电缆桥架(含电缆沟防火封堵材料)的安装
Ø 焚烧主厂房内所有热工仪表及自控设备(包括DCS控制系统、用于招标方提供的工艺设备的控制系统、工业电视监视系统、现场检测和控制仪表、CEMS系统、常规就地检测仪表、与招标方提供的工艺设备相配套的本地仪表、远传仪表及仪表安装辅材等)的安装,同时,还包括仪表电缆、仪表桥架等的安装
Ø 设备本体及其配套电气、仪表、PLC系统接地。
Ø 焚烧主厂房内未提及的设备及管道系统
Ø 部分单体工程系统设备由供应商按EPC模式处理,投标方按照要求负责工艺及电气接口的安装
Ø 配合给排水、上下水、消防水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的安装
Ø 现场安装所需的埋件、锚栓、螺栓、螺栓固定架及其它连接件的安装
Ø 安装施工图中的平台、楼梯、支吊架的施工(包括楼梯、走道、栏杆等)
Ø 其他设备安装的相关辅材。
(3) 所有设备的现场组装、解体检查等工作。
(4) 所有安装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报检、校验、取证工作。
(5) 焚烧主厂房内的管道防腐、管道保温、设备油漆、设备保温等
(6) 焚烧主厂房内所有的设备照明
(7) 焚烧发电主厂房内自垃圾卸料门到烟囱的所有设备设施(除消防、通风、空调、照明、防雷、接地等属于土建工程的内容)的安装,设备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调试,配合系统调试、整体启动调试、联合试运转、性能试验至初步验收合格、达标投产等所有工作,包括在上述过程中的消除缺陷工作
(8) 所有安装需用的各种机具和工器具的提供
(9) 本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过程资料、竣工资料编制和成功交付
以下系统不在本次安装工程招标工作范围内,投标方需配合以下系统进行工艺、电仪控等接口的安装工作:
(1) 起重设备系统安装
(2) 全自动擦窗机安装
(3) 直接空冷系统安装
(4) 烟气脱硝系统安装
(5) 化水处理系统及锅炉加药系统
(6) 其它:
厂外接入系统、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等
更详细的内容详见后期招标文件
1.招标方: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计划项目时间:2016年5月~2017年3月。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3.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固废网(http://www.solidwaste.com.cn/)。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项目预审公告及相关格式文件通过我公司网站(http://bmei.net.cn/)进行下载。
4.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6年01月21日~02月01日。
5.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02月 02日(逾期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四号环保科技楼218室。
7.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排名方式,合格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8.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超 010-85235225 wangchao@bmei.net.cn;
徐非 010-85236007 281645881@qq.com。
五、 资质条件及资格预审需要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码合一提交更新文件)、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各1份。
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资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且满足本项目机电安装工程特种设备报装条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要求管理体系认证及其他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份。
3、投标人应具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生物质焚烧发电)的安装施工经验,提供1个及以上近五年内承接的(截止2015年底),合同额在1500万元以上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文件等证明文件。
4、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需提供相应的承诺文件。
6、需提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7、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机电安装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且在投标申请人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无在建项目,需提交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近一年以上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建造师资格等。
8、招标人鼓励申请人将其自认为有助于进一步说明其实力和能力的资料以其他资质文件形式随申请书一道递交,诸如申请人在某一领域或方面的特别专长,只要能够被恰当证实且对本工程有益,将会被招标人在评估时予以肯定。
9、公告附表及相关文件。
六、 其他
1、申请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文件均需清晰完整,且加盖公司红章,否则视为无效;
2、资格预审所有内容(包括其中的技术资料)的版权属招标方;
3、有意向的申请人若对预审公告内容存有疑义,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4、资格预审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还应加盖法人公章。“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点送达招标单位。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