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公告
一、招标编号:ZB201604-HBWUB01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延吉二期污水处理厂项目绿化工程
项目位置: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
三、三、招标范围
(一)工程规模:延吉二期污水处理厂项目。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延吉二期污水处理厂项目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测、选型、采购、运输、装卸、储存、施工及检查、竣工、养护、消缺、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绿化方案)
1、招标方式:国内招标采购。
2、招标方名称: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超 010-85235225 wangchao@bmei.net.cn;
徐非 010-85236007 281645881@qq.com。
4、计划交货时间:2016年5月20日
5、投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7、开标时间:2016年4月25日上午9时。
8、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凯富大厦8层大会议室。
9、投标费用缴纳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环保科技楼218室。(王超)
10.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5日。
11.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时间: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22日。
12.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22日。
13.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50万元整。
14.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五、资质条件及购买标书需要的文件
1、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份;
3、投标方应具备同类、类似项目的供货施工经验,2013-2015年有不少于2个合同额在15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亏损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需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的承诺文件
6、需提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7、公告附表及相关文件。
六、其他
1、申请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文件均需清晰完整,且加盖公司红章,否则视为无效.
2、有意向的申请人若对招标公告内容存有疑义,请在有效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七、投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5万元,不计利息。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