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201910-HBGC01
1、庄河项目(简称)
(1)项目全称: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一期)厌氧处理系统设备
(2)项目位置:大连庄河市临港装备及海洋工程产业园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
1、 工程规模:本期建设规模为2×3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锅炉配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厌氧处理系统 |
见技术文件 |
一套 |
|
(3)详见技术参数表
2、招标范围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选型、制造、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消缺、性能验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一揽子工作。
1、招标方式:国内招标采购。
2、招标人名称: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非 010-85236007 281645881@qq.com
4、交货时间:2020年2月(预计)
5、具体技术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7、开标时间:2019年11月 4日下午13时30分。
8、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凯富大厦三层第六会议室。
9、招标联系人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凯富大厦三层310室。(徐非)
10、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8日。
11、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时间:2019年10月 28 日~2019年10月29日。
12、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司网站(http://www.bmei.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备同类、类似项目的供货服务经验;能提供3年内不低于三项的废水处理处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主验收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级承包资质及以上;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参加招投标活动2年内没有相关违法或者违法嫌疑记录。
(6)供应商公司满足其持股人或任职人员无我公司员工或其近亲属的要求。
2、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有3个相应或类似业绩合同或者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提供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5)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的承诺文件;
(6)投标申请函。
1、 招标文件每套购置费0元;
2、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人民币),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要求交纳。附件下载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