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201912-HBGC02
本招标项目惠民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网、道路、围墙工程发包人为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公司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惠民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网、道路、围墙工程
2.1.2资金来源:公司筹集
2.1.3工程建设规模:包含本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1)给排水专业:室外市政给水、市政中水,生产、生活、消防给水(包括消火栓、消防水炮),除盐水原水,循环冷却供回水,污废水排水,雨水排水及初期雨水弃流管道(含雨水弃流井、初期雨水收集池及相关配套设备管道)工程。(2)电气专业:室外直埋电缆壕沟、电缆沟、电缆沟集水井、电缆沟检查井、潜污泵及接线,全厂防雷接地(取得防雷验收监测报告)、厂区道路照明等工程。(3)室外动力管线:室外臭气、沼气管道配套钢架(含砼基础),渗滤液管道,渗滤液浓缩液回喷管道及厂区采暖供/回水管道等工程。(4)全厂道路工程:土方回填及道路施工。(5)围墙工程:全厂围墙及人流、物流大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范围包含各类管线工程土方开挖及回填作业及工程内的设备基础、钢结构的制作安装、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1.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1)给排水专业:室外市政给水、市政中水,生产、生活、消防给水(包括消火栓、消防水炮),除盐水原水,循环冷却供回水,污废水排水,雨水排水及初期雨水弃流管道(含雨水弃流井、初期雨水收集池及相关配套设备、管道)工程。(2)电气专业:室外直埋电缆壕沟、电缆沟、电缆沟集水井、电缆沟检查井、潜污泵及接线,全厂防雷接地(取得防雷验收监测报告)、厂区道路照明等工程。(3)室外动力管线:室外臭气、沼气管道配套钢架(含砼基础),渗滤液管道,渗滤液浓缩液回喷管道及厂区采暖供/回水管道等工程。(4)全厂道路工程:土方回填及道路施工。(5)围墙工程:全厂围墙及人流、物流大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招标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5 结构类型:详见各类结构专业设计说明
2.2 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现有填埋场规划区域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2月15日,2020年5月25日管网施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验收,详见主要施工进度工期计划安排。
序号 |
主要施工进度计划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一) |
动力管线 |
2020年2月15日 |
4月15日 |
|
渗滤液排出、渗滤液浓缩液回喷管道 |
2020年2月16日 |
3月15日 |
|
管道支架结构工程 |
2020年2月16日 |
3月25日 |
|
厂区采暖供、回水管道 |
2020年2月18日 |
4月15日 |
(二) |
电气专业 |
2020年2月25日 |
5月31日 |
|
室外电缆沟及预埋穿线管、检查井、集水井、排水泵及接线 |
2020年2月25日 |
3月31日 |
|
直埋电缆壕沟 |
2020年2月28日 |
3月31日 |
|
全厂防雷接地 |
2020年4月1日 |
4月30日 |
|
厂区道路照明 |
2020年5月1日 |
5月31日 |
(三) |
给排水管线 |
2020年2月20日 |
5月15日 |
|
除盐水原水管线 |
2020年2月20日 |
3月20日 |
|
循环冷却供回水管线 |
2020年2月20日 |
3月20日 |
|
市政给水管线 |
2020年3月10日 |
3月25日 |
|
市政中水管线 |
2020年3月10日 |
3月25日 |
|
生活给水 |
2020年3月5日 |
3月31日 |
|
生产给水 |
2020年3月5日 |
3月31日 |
|
消防水管线 |
2020年3月8日 |
4月15日 |
|
污、废水排水管线 |
2020年3月5日 |
5月15日 |
|
雨水管线及初期雨水弃流管线 |
2020年3月5日 |
5月15日 |
(四) |
道路工程 |
2020年4月1日 |
5月25日 |
|
全厂土方回填 |
2020年4月1日 |
5月15日 |
|
道路工程 |
2020年4月15日 |
5月25日 |
(五) |
围墙工程 |
2020年4月1日 |
5月25日 |
|
围墙工程 |
2020年4月1日 |
5月15日 |
|
人流及物流大门 |
2020年5月1日 |
5月25日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相关或类似业绩两项,合同额在500万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并具有至少二项同类工程业绩。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需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承诺书。
3.6 需提供均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朝阳工体北路4号凯富大厦310室携带或邮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本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图纸(电子版)押金2000元/套,押金在招标工作完成归还图纸时退回。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1日13时30分,地点为北京朝阳工体北路4号院凯富3层第6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司网站(http://www.bmei.com/),以上网站均不存在购买会员等付费特权,请投标人注意。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
联系人:徐非 徐明 电话:010-85236007 010-85235191-802
邮箱:2816458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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