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202003-HBGC02
本招标项目河间市垃圾综合处理发电项目建筑工程发包人为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公司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合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间市垃圾综合处理发电项目建筑工程
2.1.2资金来源:公司筹集
2.1.3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设两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的炉排焚烧线,年运行8000小时;拟设置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的处理线一条,年运行时间7500小时;拟设置日处理市政污泥50吨的干化线一条,年运行时间7500小时;拟设置处置城镇粪便50吨的预处理线一条。拟设置渗沥液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500m³/d。
2.1.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焚烧主工房、烟囱、高架引道、变压器基础、空冷岛、调节池及事故池、生化池、渗滤液工房、化工品库房、综合水泵房、循环水池及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地下油库及油泵房、综合楼、地磅房、门卫房、道路、围墙、管网等的图纸范围内的主体结构(不含桩基础、包含钢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分部工程组成(但也不局限于以上内容)以及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及回填作业、各单体内的设备基础、钢结构的制作安装等,其中钢结构深化设计方案由投标人提供。
注:本项目招标范围在资格预审后,根据图纸出具情况分标段开展招标工作。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间市兴村乡小庄村西现垃圾填埋场东南角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1日。工期:3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且满足《DL/T 5210-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一部分:土建工程)》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600吨/日及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业绩,至少两项以上,合同额在5000万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并具有至少二项同类工程业绩。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河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需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承诺书。
3.6 需提供均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朝阳工体北路4号环保楼218室携带或邮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本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可以双面打印)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司网站(http://www.bmei.com/),以上网站均不存在购买会员等付费特权,请投标人注意。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
联系人:徐非 电话:010-85236007
邮箱:2816458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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