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202004-HGGC01
本招标项目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一期)项目土建工程发包人为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公司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一期)项目土建工程
2.1.2资金来源:公司筹集
2.1.3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焚烧发电工房、烟囱、高架引道等,建筑面积共计19406㎡,占地面积共计10225㎡,其图纸范围内的主体结构(不含桩基础,包含桩基的截桩、灌芯,包含钢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焚烧发电工房、烟囱、高架引道图纸范围内的主体结构(不含桩基础,
包含桩基的截桩、灌芯,包含钢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不含消防水炮泵和消火栓泵的采购,包含安装)等分部工程;以及所含的基坑(烟囱、垃圾储坑+渣坑)支护及降水、土方开挖及回填作业;各单体内的设备基础(含二次灌浆)、预留预埋件的制作安装、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招标内容:上述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其中钢结构深化设计由投标人提供,经发包方确认后方可实施;投标报价时按照招标图纸工程量计入,经确认的深化设计图纸,产生的工程量差异,在结算时,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计量。
2.1.5 结构类型:框架+钢结构(详见各单体结构设计说明)
2.2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庄河市昌盛街道张屯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25日,2021年8月20日土建施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2021年8月25日前完成工程验收,共计457天,详见主要施工进度工期计划安排。
序号 |
主要施工进度计划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1 |
降水及基坑支护、土方开挖 |
2020年5月25日 |
2020年7月25日 |
2 |
主工房地下结构出±0.00mm |
2020年7月26日 |
2020年9月20日 |
3 |
主工房垃圾储坑至7m |
2020年9月21日 |
2020年10月10日 |
4 |
主工房垃圾储坑至22m |
2020年10月11日 |
2020年10月25日 |
5 |
主工房垃圾储坑至36m |
2020年10月26日 |
2020年12月5日 |
6 |
主工房渣坑结构施工 |
2020年8月1日 |
2020年9月25日 |
7 |
烟囱基础及结构施工 |
2020年9月1日 |
2020年12月10日 |
8 |
主工房二次结构及钢结构施工 |
2020年10月20日 |
2021年4月30日 |
9 |
高架引道结构施工 |
2020年10月25日 |
2020年12月5日 |
10 |
主工房、烟囱及高架引道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施工 |
2021年4月15日 |
2021年8月25日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且满足《DL/T 5210-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一部分:土建工程)》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600吨/日及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业绩,至少两项以上,合同额在5000万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并具有至少二项同类工程业绩。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辽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需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承诺书。
3.6 需提供均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朝阳工体北路4号凯富大厦三层310室携带或邮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本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图纸(电子版)押金2000元/套,押金在招标工作完成归还图纸时退回。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北京朝阳工体北路4号院凯富三层第六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司网站(http://www.bmei.com/),以上网站均不存在购买会员等付费特权,请投标人注意。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
联系人:徐非 于颖 电话:010-85236007 010-8523519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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