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202012-HBGC01
1、河间项目(简称)
(1)项目全称:河间市垃圾综合处理发电项目
(2)项目位置:河间市兴村乡阁上村东南
1.工程规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配置2台500t/d炉排式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和1台20MW的凝汽式汽轮机和25MW发电机,汽轮机排汽采用直接空冷系统(ACC)。焚烧线设备连续运行,年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量10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为36.5万吨;平均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年处理餐厨垃圾总量为1.8万吨;平均日处理市政污泥50吨,年处理总量为1.8万吨;平均日处理城镇粪便50吨,年处理总量为1.8万吨。总占地面积85.619亩。
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炉内SNCR+半干法旋转喷雾+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理。 本次招标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该工程的调试总承包人。
2.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中关于产品范围明细)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调试范围为垃圾发电项目工 2×500t/h 焚烧炉+1×20MW 凝气汽轮机+1×25MW 发电机组投产并移交前所需进行的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试运的调试工作。设备清单见技术文件。
工期要求:
2×500t/h 焚烧炉+1×20MW 凝气汽轮机+1×25MW 发电机组从调试正式至 72+24 小时垃圾投运稳定燃烧结束。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标准、设计标准及环评批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同时必须对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能力、效果、运行成本给予实质性的保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购买招标文件。
2.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近5年(2012年至今)内具有5MW及以上机组及垃圾电厂的调试业绩,具有电力调试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2.3 业绩要求:
1) 应在国内具有调试垃圾焚烧调试总承包业绩,项目业绩规模必须达到完成调试单条生产线处理能力不低于500吨/天的垃圾焚烧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合同指发包人与其直接签订的合同);
3.联合体: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技术文件清单
4.1分系统调试及整体调试文件
4.2 调试计划:
4.3 各项系统说明:
包含但不限于:调试说明、主要单体设备(子系统)及整体系统的调试计划、电气及自控系统调试计划、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能力和运行效果及运行成本运行说明、系统适应性和可调节性说明、监测计划、调试报告、运行记录等内容;
4.4 调试方案文件
分系统调试方案
机组空负荷整套试运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机组带负荷整套试运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机组72+24小时満负荷整套试运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4.5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及服务明细表
投标人应根据供货及技术服务范围列表及其工艺特点的内容提供下列表格:
5、招标范围说明:见技术协议和附件
1、招标方式:国内招标采购。
2、招标人名称: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非 010-85236007 13331126855 281645881@qq.com。
4、交付使用时间:2020年4月(预计)
5、具体技术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7、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凯富大厦三层第六会议室。
9、招标联系人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凯富大厦三层310室。(徐非)
10、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5日。
11、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时间:2020年12月6日~2020年12月7日。
12、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司网站(http://www.bmei.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 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备同类、类似项目的供货服务经验;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参加招投标活动2年内没有相关违法或者违法嫌疑记录。
(6)供应商公司满足其持股人或任职人员无我公司员工或其近亲属的要求。
2、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5年有1个相应或类似业绩合同或者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提供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5)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的承诺文件;
(6)投标申请函。
1、 招标文件每套购置费500元,售后不退;
2、相关费用的缴纳,请使用投标公司的基本账号转账。
3、如需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请直接联系招标联系人。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