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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庄河项目附属建构筑物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7 作者:admin

庄河项目附属建构筑物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105-HGGC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一期)项目土建工程发包人为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公司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一期)项目附属建构筑物土建工程

2.1.2资金来源:公司筹集

2.1.3工程建设规模:附属建构筑物,建筑面积5425;渗沥液处理 280吨/天。

2.1.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附属建构筑物的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电信、暖通、消防等专业。施工用水费由建设单位统一缴纳,报价中不需包含。

招标内容包括:综合水泵房、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2个)、自来水池、废水处理工房、调节池及事故池、综合水池及泵房、生化池组及泵房、厌氧罐基础(2个)、沼气储柜基础、沼气燃烧火炬基础、油泵房、地下油库、地磅房及门卫室、雨水蓄水池、雨水泵房、综合楼、门卫等图纸范围内主体结构、建筑(包含桩基的截桩、灌芯;门卫钢结构);雨水泵房、综合水泵房及冷却塔、地下油库的基坑支护工程;门卫、油泵房及地下油库、生产消防水池、自来水池、地磅房、沼气储柜基础、沼气火炬基础、雨水泵房出水池复合地基处理;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不含消防水炮泵和消火栓泵的采购,包含安装)、降水施工、土方开挖及回填作业、各单体内的设备基础(含二次灌浆)、预留预埋件的制作安装;不含施工现场红线围挡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参考工程量清单。

上述单体内的安装专业合同范围以所附各专业图纸为准,部分特殊情况见下面详述:

图纸《庄河8-M1421-1102 1102号建筑物 综合水泵房(施工图).dwg》中ZHBF-1AT,ZHBF-2AT两个配电箱的采购、安装及配电箱系统所包含回路的工作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配电箱ZHBF-1AP的采购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本配电箱系统图中回路ZHBF-WP5、ZHBF-WP6、ZHBF-WP7、ZHBF-WP8、ZHBF-WP11、ZHBF-WP12、ZHBF-WP13、ZHBF-WP14、ZHBF-WP22、ZHBF-WP23、ZHBF-WP24、ZHBF-WP25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其余回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图纸《庄河水泵房(施工图0417)_t9_t3.dwg》中消防水部分及所有预埋套管在本次范围内,其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图纸《电气-庄河雨水泵房施工图.dwg》中仅配电箱YSB-3AP中SBF-WP、JC-WP、ZM-WP三个回路为本次招标范围,其它回路不在本次范围内,配电箱YSB-3AP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图纸《雨水泵房20200414_t9_t3.dwg》中仅灭火器及灭火器箱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图纸《2019.7.15油泵房-电气含土建资料.dwg》中配电箱YB-AP中YB-WP5、YB-WP6两回路为本次招标范围内,其它回路不在本次范围内,配电箱YB-AP安装不在本次范围内;

图纸《2019.7.15地磅房-电气含土建资料(1).dwg》中配电箱DBF-AT中回路DBF-WT1、1 DBF-WT2、1 DBF-WT3、1 DBF-WT4、1 DBF-WT5、1 DBF-WT6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配电箱DBF-AT安装不在本次范围内;

图纸《庄河8-M1421-1201#1 1201号建筑物  综合楼0308-出图版.dwg》中仅ZH-1AP、ZH-2AP两个配电箱为发包人提供,ZH-1AP、ZH-2AP安装及其它内容(除厨房区域需深化部分外)均在本次范围内。

2.1.5 结构类型:

1)综合楼:框架;

2)渗沥液:框架、剪力墙;

3)其他:详见各单体结构设计说明

2.2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庄河市昌盛街道张屯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工期371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且满足《DL/T 5210-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一部分:土建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经过我公司的资格预审,允许投标的厂家为(排名不分先后):

1、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大连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大连统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大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大连金宇阳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北京朝阳工体北路4号院凯富三层第六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司网站(http://www.bmei.com/),以上网站均不存在购买会员等付费特权,请投标人注意。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

联系人:徐非 于颖     电话:010-85236007  010-85235191-802  13331126855

邮箱:2816458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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