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202308-HBGC03
1、呼市一期2号线项目(简称)
(1)项目全称: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垃圾焚烧余热发电项目
(2)项目位置: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厂内预留用地
1、 呼市一期二号线项目(简称)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垃圾焚烧余热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厂内预留用地。
建设规模:1条5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生产线。
焚烧工艺:机械炉排焚烧炉+余热锅炉工艺。
2、招标范围:
2.1投标方负责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垃圾焚烧余热发电项目一期2号线仪表成套系统的二次/深化设计、选型、制造、供货、包装、运输、检查、指导安装、指导工程施工、配合及指导调试、配合及指导现场试验、试运行支持、配合验收、质保、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投标方对这些内容负有全部责任,这些指导现场及远程指导均含。
2.2投标方应提供供货周期及交货、运输、现场测试、验收、培训和设计联络会等项内容的日程安排,并根据需要派遣技术人员指导现场安装施工,完成设备的测试和投入运行,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3投标方负责本项目文件要求的仪表成套系统,包括所必需的仪表、软件(如有)和各项服务。
2.4投标方负责按时提供供货范围内的仪表设备、备件、工具等。
2.5供货范围系统的所有仪表(含一次元件和二次变送及显示等)、仪表配对法兰、软件(如有)等均由投标方进行完整深化设计及供货。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及软件应满足本技术文件的要求,应保证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完整性及可靠性,并承诺所有配套产品满足现场安装需要,即保证设备交付使用前不需招标方再另行采购任何产品及安装材料,若投标方提供的这些不能满足现场安装需要时,若本文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以及由于投标方的原因导致的供货范围内设备及附件的漏缺,由投标方负责补足,由投标方自行解决且因此发生费用投标方自理。
2.6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设备选型。
2.7投标方对仪表整体(套)负责,并承担所供仪表的安装指导和调试指导工作。
2.8投标方可根据以往工程的供货经验,在不改变输出性质(模拟量/开关量)的前提下,可以优化清单中各类仪表的类型及材质,并在投标时注明理由。
2.9如因投标方原因,所选仪控设备与招标方招标文件或本技术规格书提供的参数不符,或者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招标文件或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控制及接线要求时,由投标方负责重新选型,招标方确认。
2.10投标方负责成套深化/二次设计,根据招标方要求提供相关提资。
2.11投标方必须提供每一个流量测量装置的计算书,计算书中应包含仪表编号、量程、尺寸、差压值等全部的参数。涉及贸易计量的需提供第三方校准报告。
2.12当仪表带通讯时,投标方负责提供仪表通讯资料,含通讯协议、通讯读写区域及对应,通讯速率等通讯必须及其他招标方要求的相关资料。
2.13投标方负责及时提供设计文件、说明书、数据资料和供货清单。
2.14投标方负责提供仪表清单、仪表安装图纸、资料、随机件等。
2.15所有仪表提供金属质地铭牌、标牌内容包括仪表位号、名称、型号、量程等,悬挂在仪表显著位置。
2.16投标方负责保证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质量。
2.17投标方提供设备现场安装所需条件、要求及相关图纸。
2.18投标方提供的每台设备均应有工厂出据的原产地证明,出厂质量合格证以及与国内外合作生产的证明等。
2.19投标方提供防堵装置。
2.20投标方供货产品应为原厂全新产品,设备选型及品牌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2.21投标方负责设备出厂检验及运输。
2.22投标方负责指导设备在现场的开箱、检查、安装、调试及试运工作。
2.23投标方负责现场服务,解决设备出现的设计问题及制造和配套质量问题。
2.24投标方负责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
2.25投标方负责培训安装、运行、维护及其他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使其能得心应手的安装、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
2.26在通电调试期间发现到货产品由于自身故障、缺损或性能不满足系统要求时,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更换。
2.27投标方应审查来自其它系统或其它供货商的资料,并提出具体意见和问题,协调接口设计并实现供货的完整性。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容深度提供所需要的设计、施工文件以及设备资料等,并按照工程进度要求随时修正。
2.28所有法兰连接的投标方提供配对法兰,如两侧均法兰连接,则提供两侧的配对法兰。
1、招标方式:国内招标采购。
2、招标人名称: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江坤010-85235226、18610828513
邮箱:yujiangkun@bmei.com
4、交货时间:2023年10月(预计)
5、具体技术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7、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上午10时。
8、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院凯富大厦三层第六会议室(暂定)。
9、招标联系人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院凯富大厦三层310室。
10、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资格预审即报名时间:2023年08月24日~08月30日(工作日9:00~17: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8月31日~2023年09月01日。
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五、2”部分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招标方进行资格预审并仅向通过预审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时间:2023年09月04日~2023年09月05日。
12、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司网站(http://www.bmei.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近3年有3个发电厂或其他工业行业的类似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参加招投标活动2年内没有相关违法或者违法嫌疑记录;
2、在购买标书前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发送招标方联系人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有3个发电厂或其他工业行业的类似业绩合同或者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提供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5)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的承诺文件;
(6)投标申请函;
(7)无关联关系说明(后附格式);
(8)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招标公告附表1、2、3、4相关内容。
1、 招标文件每套购置费500元,售后不退;
2、 相关费用的缴纳,请使用投标公司的基本账号转账。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