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开招标出售一批旧机电设备,公告如下:
一、 旧机电设备情况介绍:
本次公开招标出售的旧机电设备主要包括:磨床、卷板机、空压机等。具体设备以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的实物为准。
二、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财务上具有独立、合法运作的国内物资回收企业。
三、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应于2012年12月17日上午11: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现金),投标人只有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到存货地点看货。
2. 公司此次出售的机电设备为旧的机电设备,设备状况、规格和数量以实际目击状态为准,公司按现状出售货品,不对货品质量负责。
3. 察看货品的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18日,上午的9:00-10:30,其它时间不接待。看货品的地点:我公司顺义生产基地。
4.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8日下午17:00
5. 投标中标人取货与看货地点相同。
6. 中标方,应在我公司规定期限内自行运走,并负担搬运、装车和运输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填写完整的投标书,投标书标准格式见附件一。
2、 参加投标的物资回收企业,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本企业公章),投标文件应有法人签字盖章。非法人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二)。
3、投标工作联系人:裴方明
4、联系电话:85236703
5、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开标、评标和中标
我公司将组织内部的开标和评标工作,如果所有投标价格都未达到公司底价,我公司有权决定不出售货品或再组织进行招标出售活动。
我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与投标人进行沟通,并有权确定废标。
评标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将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合格的中标者交付购货款。
中标者接到我公司通知后,应于两天内按投标款交付购货款,一周内将货品运走。如中标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款和运走货品,我公司有权再次出售此批设备,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活动结束后2周内我公司将组织退还其它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
附件一
投标书
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机电院设备招标出售活动,对此批机电设备的报价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同时承诺遵守贵公司此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在搬运和运输此批货物的过程中,进行规范操作。确保你方场地、设施、设备和所有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对非招标有关的设施设备进行搬动和损坏,在我方工作范围内,如有安全事故发生,其中包括给双方的及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均由我方负全权责任。
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签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机电设备招标出售项目的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