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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鸡东县污水厂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8 作者:admin

鸡东县污水厂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1807-HBWUB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东县净水厂工程业主为北京京城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公司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东县净水厂土建工程施工

2.1.2资金来源:公司筹集

2.1.3工程建设规模:处理能力近期2.0m³/d,远期2.5m³/d

2.1.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结构、建筑、水、电、暖通五个专业;

招标内容:含常规净水间、活性炭处理间、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变配电间、废水回收池、排泥池、生产业务楼、门卫、管件堆场、液氧站、大门、围墙、厂区土方,道路、绿化,建筑内照明部分(主材及安装)、水暖工程(主材及安装)、防雷接地系统、预埋件和防水套管等工程组成(但也不局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5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 

2.2 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原看守所南平房区规划区域内

2.3 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上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2018年10月10日土建主体施工达到满水试验条件;2018年10月30日具备使用条件,同时留出安装工作面;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工程移交。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近三年具有相关类似业绩两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并具有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需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的承诺文件。

3.6 需提供均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朝阳工体北路4号环保楼218室携带或邮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本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套,押金在招标工作完成归还图纸时退回。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月2日上午9时,地点为北京朝阳工体北路4号院凯富8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司网站(http://www.bmei.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招标人: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

联系人:徐非 宋岳     电话:010-86236007  010-8523529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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