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公告 · 正文
公司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 81号楼地下室部分380平方米房屋项目 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8 作者:admin

意向承租方: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方就其名下的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81号楼地下室部分380平方米房屋项目公开招租,房屋概况公示,详见附件1,本项目将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择优选择最终承租方。

招租方案如下:

1、202310月24日17:00前,各意向承租方向招租方提交报名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及本项目的现场探勘确认书(原件),详见附件2,附件3。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西一门物业楼二层

联系人:吕建强   联系电话:17812077516

2、20231025日,招租方完成意向承租方资格审查,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并于当日按照报名表联系方式通知各意向承租方;

3、2023年10月26日9:00,进行现场公开招租会各合格意向承租方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将密封完好意向承租方报价函于现场提交,意向承租方报价函详见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5,同时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招租方现场公示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函,确定最高报价;

5、根据《民法典》规定并参照北交所相关招租程序,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可于公开招租会上不提交该项目的报价函,待招租会现场产生最高报价后,30分钟内,如原承租方认可最高报价,原承租方可行使优先承租权,可按照最高价承租。

6、如在招租会现场,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最高报价意向承租方将成为最终承租方。若最高报价意向承租方多于一家,招租方将再次组织最高报价意向承租方进行现场报价,直至确定最终承租方。

7、招租方完成相关流程审批后,与最终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特别说明

1、本项目房屋证载用途为办公,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业态需要,自行办理租赁房屋经营所需的所有许可、批准、证照,保证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经营所需的许可、批准、证照的,与出租方无关,所有法律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亦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退还出租房屋或要求出租方减免房屋租金。

2、信息披露期内,意向承租方需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招租方踏勘联系人电话预约踏勘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3:30-16:30,踏勘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17812077516

3、本项目房屋为国企房屋,招租现场产生最高价达到一定金额后,按照北京市国资委和上级公司相关规定制度要求,现场招租结束,招租方将启动北交所挂牌公开招租流程。

4、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招租公告的解释。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12

/uploads/common/file/20231018/20231018-105343_1222906701.doc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