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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空气压缩机及后处理设备

发布日期:2024-04-18 作者:admin

一、招标编号:ZB202404-HBZB02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全称: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

2)项目位置:济南市

三、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空气压缩机及后处理设备

2、招标范围:2台工频1台变频空气压缩机2空气冷冻干燥机,1空气吸附干燥机,油雾过滤器及配件等

3、供货设备信息: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4、招标范围说明: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

四、投标须知

1、招标方式:国内招标采购。

2、招标人名称: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亮 15001010916,88263171@qq.com。

4、交货时间:202406月(预计)

5、具体技术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7、开标时间:2024050713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5号亦庄办公区三楼

9、招标联系人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5号亦庄办公区三楼

10、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0418日~20240428日。

11、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时间:20240430日,招标方尽快给于答疑。

12、投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投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单位不足9家全部邀请,超过9家取资格审核排名前9的申请人。

13、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司网站(http://www.bmei.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 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要求:国内原厂投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国外品牌接受代理投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需为专业空气压缩机及后处理设备生产制造/供货厂家,具有根据招标人不同工况参数要求设计、制造/提供相应品质空气压缩机及后处理设备的能力;

3)投标厂家若为代理商,所代理的品牌制造商需满足第二条所述条件,并同步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备同类、类似项目的供货服务经验;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愿意服从招标人对于招标项目内容的介入管理要求;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7)参加招投标活动2年内没有相关违法或者违法嫌疑记录。

2、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有3个相应或类似业绩合同或者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焚烧项目优先);

4)提供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5)提供无京城环保员工或亲属在贵公司任职或控股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6)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的承诺文件;

7)投标申请函及附表。

六、投标费用

1、 招标文件每套购置费500元;

2、相关费用的缴纳,请使用投标公司的基本账号转账。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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